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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教校党〔2018〕9号教师教育学校关于印发集中 整治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工作方案

日期:2018-05-29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黔教校党〔2018〕9号

中共贵州教师教育学校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的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支部,各科(室、部):

根据省委组织部有关精神,结合厅党组《关于印发<关于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将《关于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关于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

附件2: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问责建议统计表

附件3: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问责汇总表

附件4: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情况统计表

中共贵州教师教育学校委员会

2018年5月29日

抄送:厅党组,分管厅领导,学校领导。                                

贵州教师教育学校办公室              2018年5月29日印发          

共印25份

附件1

关于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的

工 作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现和问责不担当不作为干部”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委组织部、厅党组《关于印发<关于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就学校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担当作为的系列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干部激励约束和管理监督,深入查找和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学校科级以上(部门负责人)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干事创业,营造锐意改革、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的良好氛围,为学校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动真碰硬。注意聚焦不担当不作为的人和事,通过严肃查处问责,教育引导全体教职工敢作敢为、善作善成,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导向。

二是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在深入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学校出现不担当不作为的具体情形和原因,区分不同情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给予相应的问责处理。

三是坚持分级负责,及时问责。坚持谁管理、谁问责。校党委将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对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进行查处问责。

三、重点整治的不担当不作为情形

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等党内法规,以及《贵州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贵州省脱贫攻坚问责暂行办法》《贵州省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问责暂行办法》等问责办法,重点整治以下几个方面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方面

1.在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方面,立场不坚定、旗帜不鲜明,面对大是大非问题爱惜羽毛,对歪风邪气不敢亮剑、听之任之;

2.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不力,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打折扣、搞变通,阳奉阴违或者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只做表面文章没有实际行动和措施;

3.不严格执行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制度,不服从组织决定和工作安排。

(二)管党治党方面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本部门或分管领域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出现违纪违法问题;

2.抓作风建设不力,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教育厅有关规定不力,本部门或分管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比较突出;

3.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重大决策部署不经集体研究,搞个人说了算,或者议而不决,影响工作推进和落实,造成严重后果;

4.党的建设淡化、弱化、边缘化,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不严肃、不认真、不经常,导致党组织功能虚化弱化,或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

5.对领导班子成员或者分管领域干部监督管理要求不严、管理不力,奉行好人主义,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领导班子或干部队伍建设问题突出。

(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

1.在维护社会稳定和信访工作方面,领导不力,研究不深,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不到位,对群众合理诉求化解办理回应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

2.教学管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不力,责任体系不完善,管理混乱,导致发生较大责任事故,或对事故妥善处置不及时、调查处理不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后果;

3.重大舆情监测、发现不及时,责任履行不到位、应对处置不当,造成较大负面影响。

(四)其他方面

1.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特别是对影响本单位本部门的重大事项不及时研究导致贻误工作、错失发展良机;

2.工作部署多落实少、虚功多实功少、唱功好做功差,不讲求质量和效益,热衷于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3.面对矛盾困难和急难险重任务,畏缩不前,患得患失,不敢或不愿及时处置,出了问题不敢担责、上推下卸;

4.群众观念淡薄,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对待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

5.“新官不理旧账”,该办的事情拖着不办;

6.对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抓得不紧、监管不严,工作推进缓慢或者问题频发,造成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

7.因个人主观因素导致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重大任务,推进重点工作,或者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

8.脱贫攻坚方面工作不深入不扎实,贫困对象识别不精准,产业扶贫利益联结工作抓得不到位,导致群众利益受损,造成不良影响;

9.其他不担当不作为的情形。

四、工作措施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校党委决定成立贵州教师教育学校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安排是:

组 长: 姚五林 校党委书记

副组长:李以盛 校长      张佩玲   副校长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校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工作的组织领导,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校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工作组织实施及有关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人事科科长张绪腾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学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日常工作由人事科、办公室负责。

校党委在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的工作中负主体责任,通过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校党委书记要自觉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要履行好分管职责;人事部门要主动担负直接责任,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推动建立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的长效机制;各支部、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做好发现和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的相关工作。

(二)发现问题

1.党委及人事部门要对照重点整治的不担当不作为情形,特别是巡视巡察、审计、督办督查、信访维稳等发现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的自查自纠,重点查找和分析领导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负责人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

2.建立问题线索发现、沟通和反馈机制。在专项考核、巡视巡察、调研督查、信访维稳等发现的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将有关情况和初步问责建议转有关部门。

3.人事部门根据专项考核、年度考核、任职考察、领导班子工作运行调研中掌握的情况,查找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部门负责人)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三)分析研判

人事部门结合掌握的各方面情况,定期对领导班子和校级领导、中层干部(部门负责人)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对发现的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线索,及时提出工作建议。

(四)调查核实

对发现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或有关干部情况,人事部门提出调查核实工作建议,报校党委研究同意后,及时开展深入调查核实工作。同时要与干部本人面谈,听取陈述意见。

综合分析调查核实情况,作出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的认定,形成调查核实报告。

对事实清楚、情节严重,已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形,可直接进入问责处理程序。

(五)问责处理

1.提出问责建议。人事部门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和有关问责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对有关干部的问责建议。问责建议包括不担当不作为具体情形、问责方式等内容。问责方式包括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或者乱作为问题涉嫌违纪违法的,以及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及时转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2.作出问责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作出问责决定。

(六)督促整改

被问责干部所在部门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整改时限,扎实抓好整改。被问责干部本人应当写出书面检讨,并在民主生活会或者其他会议上作出深刻检讨,也要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按期完成整改。

党委和人事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对整改不力、转变不大或者拒不整改的,视具体情况继续追责问责。

(七)宣传引导

对不担当不作为干部问责情况,适时选取典型案例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同时注意总结宣传敢作敢为、善作善成的先进典型,大力营造干部担当作为的良好环境和氛围,激励干部大胆干事创业。

党委及人事部门要加大对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的整治力度,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坚持公道正派、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有好人主义,不得避重就轻。各支部和各科(室、部)要切实履行好从严管理的责任,适时开展整治工作督促检查,对整治工作不力、推动落实不够的,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支部及人事部门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总体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时间是2018年5月,主要任务是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整治自查阶段。时间是2018年5月至6月,主要任务是对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进行自查,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核实情况研究提出初步问责建议。在此基础上,6月25日前形成自查情况报告和《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问责建议统计表》(附件2)一并报人事科。

(三)问责总结阶段。时间是2018年7月,主要任务是按照人事部门反馈的审理情况和问责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有关程序,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进行问责,并于7月20日前形成整治工作总结和《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问责汇总表》(附件3)、《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情况统计表》(附件4)一并报上级人事部门(7月25日前)。

同时,认真总结集中整治工作经验,研究形成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长效机制。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要快查快处,形成震慑,倒逼广大干部奋发有为干事创业,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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